全校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2023年度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冀高教学会[2023]4号)要求,现就我校本年度课题结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立项的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课题。
二、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
2.最终成果由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成果中须注明课题来源及立项编号)。
三、结项材料
只需报送电子版材料,具体包括:
(一)纸质材料扫描版pdf文档
1.结题材料封面(见附件1);
2.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课题组自行进行会议或者通讯鉴定,并由专家填写鉴定意见;
3.立项申请书(由高教学会返回盖章的申请书原件);
4.研究成果复印件(正式发表的论文,不含用稿通知。论文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封底;著作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
5.相关社会反响材料的复印件(根据实际情况选报);
6.变更课题组成员、延长研究期限(不超过1年)需填写课题执行变更情况申请表(见附件3)。主持人、研究内容、成果形式原则上不能变更。
上述纸质材料按要求整理好报送高等教育研究所审核盖章,盖章后的材料按顺序(1--6)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建议扫描分辨率设为150dpi,要求扫描页面清晰规整),文档命名:纸质扫描_课题编号_课题负责人姓名。
(二)word版文档
1.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文档命名:结题报告_课题编号_课题负责人姓名;
2.课题结题汇总表(见附件4)。
四、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5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邮箱:hbjygjyj@sina.com
地点:崇德楼A217
联系人:牛立蕊 电话:4187955
上一条:关于征集河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重大课题选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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