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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研工作量核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8    

全校各单位:

即日起开展我校2023年度教研工作量核算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核算期间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核算依据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研工作量考核及计算暂行办法》(校教〔2014〕5号)

三、核算范围

在学校备案并登记的所有教研类项目、论文、成果、奖励、教材等。科研类成果不在教研工作量统计范围内,同一成果不能重复申报科研工作量和教研工作量。

四、核算说明

独立完成的教研成果,完成人(负责人)填写《教研工作量教师申报表》,教研工作量分配比例100%。多人合作完成的教研成果,由该成果的第一负责人酌定教研工作量分配比例填写《教研工作量教师分配表》(成员签字),同时所有被分配工作量教师(含第一负责人)填写《教研工作量教师申报表》。

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审核、仔细核对,同时做好本单位的留底备案工作。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二级单位统一报送,个人单独申报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

教师个人:《教研工作量教师申报表》、《教研工作量教师分配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①项目:立项文件、立项申报书封面页成员页;鉴定表;经费截图②论文: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论文检索截图③奖励:奖励文件、奖励证书④教材:教材原件、封面、目录、版权)

所在单位:《教研工作量单位汇总表》(盖章)

(2)电子材料

《教研工作量教师申报表》、《教研工作量单位汇总表》(不用提供教师个人汇总表),发送至邮箱hbjygjyj@sina.com,邮件名“X单位2023教研工作量”,申报表以“姓名申报表”命名,汇总表以“单位汇总表”命名。

3、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7日,请各二级单位务必按期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高等教育研究所  4187955

地点:崇德楼A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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