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即日起开展我校2023年度教研工作量核算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核算期间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核算依据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研工作量考核及计算暂行办法》(校教〔2014〕5号)
三、核算范围
在学校备案并登记的所有教研类项目、论文、成果、奖励、教材等。科研类成果不在教研工作量统计范围内,同一成果不能重复申报科研工作量和教研工作量。
四、核算说明
独立完成的教研成果,完成人(负责人)填写《教研工作量教师申报表》,教研工作量分配比例100%。多人合作完成的教研成果,由该成果的第一负责人酌定教研工作量分配比例填写《教研工作量教师分配表》(成员签字),同时所有被分配工作量教师(含第一负责人)填写《教研工作量教师申报表》。
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审核、仔细核对,同时做好本单位的留底备案工作。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二级单位统一报送,个人单独申报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
教师个人:《教研工作量教师申报表》、《教研工作量教师分配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①项目:立项文件、立项申报书封面页成员页;鉴定表;经费截图②论文: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论文检索截图③奖励:奖励文件、奖励证书④教材:教材原件、封面、目录、版权)
所在单位:《教研工作量单位汇总表》(盖章)
(2)电子材料
《教研工作量教师申报表》、《教研工作量单位汇总表》(不用提供教师个人汇总表),发送至邮箱hbjygjyj@sina.com,邮件名“X单位2023教研工作量”,申报表以“姓名申报表”命名,汇总表以“单位汇总表”命名。
3、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7日,请各二级单位务必按期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高等教育研究所 4187955
地点:崇德楼A217
上一条:关于组织河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建设教育协会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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