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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7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3-2024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冀教高函20237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立项宗旨及重点范围

引导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改革重大命题,通过开展前瞻性、创新性的研究,解决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难点问题,更好地推动教学改革实践活动对接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立项的重点范围包括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健全课程思政内容体系、教学体系、专业体系、培养体系、研究体系、评价体系;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依据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改革考试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察和学生能力评价;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改革教学管理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

各单位要把教学改革立项研究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二级学院综合改革、产业学院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虚拟教研室建设、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建设、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等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研究和实践,力争取得一批有应用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申报数额

本次申报我校限额10项。一般教改项目8项、课程思政专项2项。申报项目中校级领导主持项目不超过2项。各教学单位及教务处限推荐一般教改项目1项,课程思政专项1项。其他党政教辅部门限推荐1项。

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每次最多申请1个项目;参研人员一般5人内(不含主持人),每人每次最多同时参与两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各类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不再申请本次项目。

三、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hbjygjyj@sina.com。纸质材料暂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要求:《汇总表》以“单位_汇总表”重命名;《申报书》以“申报书_主持人”重命名。

联系人:牛立蕊  03134187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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