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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7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研究与改革的积极性,扎实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细则(修订)》(校教〔2021〕17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文件要求,即日起启动我校2024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目的,以全面落实我校发展规划总体目标为核心,紧密结合学校教学工作的实际,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范式、新举措,切实提升我校教育教学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水平。

二、申报类别、要求与管理

1、本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设重点招标项目、一般研究项目(指令、指导)两类,重点招标项目和一般指令项目给予经费资助,一般指导项目经费自筹。

2、重点招标项目是为做好今后我校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项目遴选而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的培育项目。项目需紧密结合我校发展定位与发展规划,具有明确的改革意识和建设思路,鼓励各单位结合自身教学与管理工作特色,在凝练特色与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开展研究,同时鼓励跨学院、跨部门、跨学科、跨专业合理组建团队,协作攻关,形成集成优势。

重点招标项目主持人应具备高级职称,有丰富的教学改革经验,勇于开拓创新。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8人(含主持人),研究周期1-2年。选题参考《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4年度校级教研重点招标项目立项指南》,拟立10项。请各单位从学校发展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招标项目申报工作,精心筹划,充分酝酿。

3、一般研究项目选题参考《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4年度校级教研一般项目立项指南》,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研究周期1-2年,其中一般指令项目拟立25项。

4、学校对获批项目实行中期建设成果抽查制度,加强研究与改革过程的管理与督促。学校将择优遴选部分项目参评省级教改项目。

5、学校鼓励开展符合我校发展需要,破解发展难题的创新性研究,不支持以发表研究论文为直接目的项目研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年度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力争短时间内培育出一批高水平的教学成果,为我校推荐申报下一届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奠定良好基础。

三、申报注意事项

1、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报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无实质性创新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2、在研的校级教研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参加本次申报。申报人主持及参研的项目总数不超3项,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评审方式与流程

项目评审过程中的调剂规则:申报重点招标且服从调剂的项目,落选后参评一般研究项目(指令);申报一般研究(指令)且服从调剂的项目,落选后参评一般研究项目(指导);申报各类项目不服从调剂的落选后直接淘汰。

评审流程: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高等教育研究所组织复审--专家组评议--公示--校长办公会批准立项。

五、材料报送

1、个人材料:《申报书》,一式2份。主持人所在单位初审,并在“所在单位意见”栏内写明评审意见。

2、单位材料:《汇总表》,1份。

3、同时提交《申报书》、《活页》、《汇总表》电子材料,申报书以“主持人姓名”命名,活页以“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hbjygjyj@sina.com,邮件名称:X单位—2024校教研申报。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努力提高立项质量。

联系方式:4187955 4187977

地 点:崇德楼A217


附件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4年度校级教研重点招标项目立项指南

附件2: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4年度校级教研一般项目立项指南

附件3:2024年度校级教研申报书

附件4:2024年度校级教研论证活页

附件5:2024年度校级教研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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