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凝练我校近年来教学成果,学校现启动2025年度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以下简称“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应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取得的新成果,代表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的研究项目应经过学校或有关部门的立项或批准,项目应结项并有立项或批准部门的成果鉴定证书或结项文件。教改效果显著、实践成果丰富的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立项或质量工程项目可优先考虑。
(二)教学成果必须是完成人近4年内(2021年以来)所取得的,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实践检验截止时间为推荐此次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发文的时间。
(三)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部门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部门,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人部门发生变化的,以成果实施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部门为准。
(四)教学成果应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实用性和应用推广价值,理论研究成果应以论文、论著、教材等形式体现。论文应在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物、杂志上发表,论著、教材应正式出版;教材类须被本学校或同类学校使用(由出版单位或学校教务部门提供证明)。申请教学成果奖应校内首创体现改革创新和可操作性。
(五)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部门不超过3个,每项成果的完成人不超过8人。
(六)已获得过省级或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的,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无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三、推荐要求
本次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动员部署,准确把握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的具体要求。推荐工作要做到程序规范、突出重点、突出创新、突出特色,做好成果的整合、凝练、遴选和推荐等工作。
四、评选程序
评选程序为:个人或集体申报→部门推荐→高教研究所汇总、审核→完成人PPT汇报(3-5分钟)、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审核并批准。
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按照评审细则要求进行,评审结果经过校长办公会审批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申报材料
(一)《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
(二)教学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无固定格式,排版清晰);
(三)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教学改革项目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成果如为教材,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材料封面(附件2);
(四)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3)。
第1项和第5项需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第1项签字盖章,一式二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第5项签字盖章,一份,Excel格式电子文档。第2至4项只提交PDF电子文档。
邮箱:gjyj010203@sina.com邮件名“部门—2025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文件以“第一完成人+申报书”、“第一完成人+教学成果总结报告”、“第一完成人+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部门+2025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汇总表”命名命名。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
电话:高等教育研究所 4187955 4187977
地点:崇德楼A217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6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