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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24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处函〔2025〕9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6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及重点范围

引导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和社会经济发展,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改革重大命题,通过开展前瞻性、创新性的研究,解决高等教育面临的重大、难点或热点问题,更好地推动教学改革实践活动对接新工科、新文科建设。

立项的重点范围包括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健全课程思政内容体系、教学体系、专业体系、培养体系、研究体系、评价体系;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依据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改革考试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察和学生能力评价;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改革教学管理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

二、申报类型及要求

本次教改立项河北省教育厅将按研究选题价值和质量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要体现学校整体教研能力水平,鼓励校际间强强合作。

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深入调研论证,严格遴选评审,择优遴选申报。要强化学校办学特色,利用学科专业集群、产业集群等优势整合教研团队,创新要素汇聚,围绕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高等教育与新质生产力、数字化转型与高等教育变革、产教融合与科教融汇等高等教育研究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研究,破解新问题、探索新路径、培育新成果,不断提升我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的深度和高度,对标全国争先创优;要把教学改革立项研究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课程思政建设、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虚拟教研室建设、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建设、教材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河北省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提升工程项目结合起来,积极探索、研究和实践,力争取得一批有应用推广价值的成果,持续推进人才培养改革实践。

三、申报数额与要求

(一)申报数额

本次立项实行限额申报,全校总指标为10项(一般教改项目6项、课程思政专项2项、青年项目2项)。根据指标分配:各教学部门及教务处可推荐2项,但须从上述三类中选择两个不同类别,且每类至多1项;其他党政教辅部门可推荐1项,仅限选择其中一类。

(二)申报要求

1.省级教改项目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校级领导主持项目不超过2项。学校推荐申报立项项目时,一线教师主持项目数量占比不低于学校申报额的80%。

2.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限1人,每次最多主持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6人内(含主持人),每人每次最多同时参与(含主持)2个项目。

般教改项目和课程思政专项项目主持人应是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和较高的研究水平、一般应承担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青年项目主持人年龄不超过四十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经历和研究水平、一般应承担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3.承担省教育厅各类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未完成的项目主持人不得参与此次申报。已列入国家、教育部或相关部委、省教育厅、河北省高校哲社、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等的各类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四、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12月12日前将《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电子邮箱gjyj010203@sina.com。纸质材料暂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要求:《汇总表》以“部门_汇总表”命名;《申报书》以“主持人_一般教改/课程思政专项/青年项目”命名。

联系方式:崇德楼A217 0313-418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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