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学研究与改革的积极性,切实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细则(修订)》(校教〔2021〕17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相关要求,决定启动我校2026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十五五”规划关于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核心动力,以全面落实学校发展规划目标为统领,紧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需求。立足我校教学工作实际,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与人才成长规律,聚焦人才培养核心要素、关键环节与未来导向,坚持理论探索与实践创新相结合,着力破解当前我校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与重点问题,积极探索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的理论研究水平与实践育人能力。
二、申报类别、要求与管理
本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分为重点招标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两类。一般研究项目下设指令性项目与指导性项目。重点招标项目与一般指令项目将给予经费资助,一般指导项目经费自筹。
(一)重点招标项目
旨在为未来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遴选进行有目标、有计划的培育。项目应紧密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规划,体现明确的改革思路与建设方向。鼓励各单位立足自身教学与管理特色,整合资源、凝练方向开展研究,并支持跨学院、跨部门、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团队,协同攻关,形成集成优势。
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较为丰富的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经验。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8人,研究周期为2年。本年度计划立项10项。
(二)一般研究项目
选题应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关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现实问题,注重研究的实践性与创新性。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6人,研究周期为1—2年。其中,一般指令项目计划立项25项。
学校将对获批项目实行中期成果抽查制度,加强过程管理与督导,并择优推荐部分项目参评省级教改项目。学校鼓励围绕我校发展需求、破解实际难题开展创新性研究,不支持以单纯发表论文为直接目的的项目申报。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立项工作,力争在短期内培育一批高水平教学成果,为下一届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申报奠定坚实基础。
三、申报注意事项
项目内容如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须在申报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与区别,无实质性创新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在研校级教研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本次项目。每位申报人主持及参与的项目总数不得超过3项,超出者视为违规申报。
四、评审方式与流程
(一)调剂规则
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调剂:
1、申报重点招标项目且同意调剂的,若未入选,可调剂至一般研究项目(指令类)参评。
2、申报一般研究项目(指令类)且同意调剂的,若未入选,可调剂至一般研究项目(指导类)参评。
3、申报各类项目但不同意调剂的,若未入选,则不予调剂。
(二)评审流程
个人申报——所在部门审核推荐——高等教育研究所组织复审——专家组评议——公示——校长办公会批准立项。
五、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提交《申报书》,一式2份,所在部门初审,并在“所在部门意见”栏内写明评审意见。所在部门统一提交《汇总表》,1份。
电子材料:同时提交《申报书》、《活页》、《汇总表》电子材料,申报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活页以“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gjyj010203@sina.com,邮件名称:X部门—2026校教研申报。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3月5日。
请各部门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努力提高立项质量。
联系方式:4187955 4187977
地点:崇德楼A217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6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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